成都高新區加強疫情防控科技攻關及物資保障的若干措施
成都高新區加強疫情防控科技攻關及物資保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經濟恢復有序有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支持區內企業加快科技創新攻關、加強防疫物資保障,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企業策劃建設重大功能性創新平臺。
鼓勵企業針對疫情防控和大健康產業策劃建設具有國際一流水平、具備核心技術、有助于迅速提升區域產業競爭力的功能性創新平臺和大科學設施,給予不高于 50 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立項的,給予不高于 100 萬元獎勵。
二、支持企業開展疫情防控科技攻關。
鼓勵企業圍繞新冠肺炎防、測、治等環節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對新研發的產品或品種,給予不高于 50 萬元獎勵。同時,針對疫情防控攻關急需物資和防疫物資給予重點協調保障。
三、引導臨床資源參與疫情防控科技攻關。
鼓勵省內醫療機構及時為疫情防控科技攻關企業提供臨床研究等服務, 效果明顯,給予不高于 30 萬元獎勵。
四、鼓勵企業通過信息化手段參與疫情防控。
鼓勵企業通過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參與大規模疫情防控,效果明顯,給予不高于 50 萬元獎勵。
五、鼓勵企業參與防疫物資生產。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新增防疫物資生產能力,按照新增投入金額的 20%,給予不高于 20 萬元獎勵。
六、鼓勵企業參與疫情防控上下游協作。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與疫情防控的研發、生產、應用等配套環節,按照新增投入金額的 20%,給予不高于 20 萬元獎勵。
七、支持采購疫情防控物資。
發布疫情防控應急藥物、器械等產品機會清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產品,清單內物資可直接采購使用。
八、積極為企業爭取落實中央、省市在防疫期間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
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區生物產業發展局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成都高新區生物產業局按照簡便快速的原則盡快 制定實施。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高新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撤銷。
(來源:成都高新區管委會)